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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妆、刷酸、干细胞化妆品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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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妆、刷酸、干细胞化妆品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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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通知:决定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全面自查、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标签违法宣称的,以及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

  同期,国家药监局又发布了一条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艾肤宝百草药王玉颜美肌日霜”等化妆品的通告,停止经营原因为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艾肤宝百草药王玉颜美肌二合一”“艾肤宝百草药王玉颜美肌三合一”等化妆品未经注册或者备案。

  前脚刚发布整治通知,后脚就通报了涉嫌违法的化妆品,这一前后呼应,多少有点以儆效尤的味道。国家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活动,将“净网”与“清源”相结合,突出了大力整改化妆品行业不良作风的决心。

  新规及配套文件颁布以来,化妆品的生产及经营进入了一个全面监管的时代。网络销售成为消费链的关键一环,线上渠道占据品牌营收的半壁江山。

  此前,有不少消费者举报网络店铺销售无中文标签、无备案注册及信息来源的化妆品,其中不乏国际大牌的假冒伪劣化妆品。对此,国家对电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产品注册或备案资料是否一致等问题开展重点检查。

  其中,标签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是重点检查对象。

  今年8月以来,国家药监局先后发表了《科学认识“刷酸”美容》《“干细胞化妆品”是个伪概念》《警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睫毛液》等科普文章,以此警示化妆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切勿触碰法律底线,提醒消费者分辨化妆品的真伪功效。

  科普归科普,总有不少商家依旧打着肌肤修护的旗号,提出居家刷酸的概念,夸大“刷酸”功效引导消费者。美妆行业人士表示,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刷酸”实属正常,但维A酸、水杨酸这种高强度成分应用到日常护肤品当中存有风险。尽管国家做出了打假声明,网络销售平台上仍有“刷酸”的相关产品在热卖。

  在持续高压的监管环境下,药妆、医学护肤宣称的化妆品明显减少,但顶着“高科技伪概念”虚假宣称的化妆品却层出不穷。“干细胞化妆品”的骗局被揭穿,某化妆品制造公司又因发布“量子护肤”等推广文章、推出“量子”产品并虚假宣传被重罚。

  除了假冒伪劣化妆品在市场“横行”,由于化妆品质量管理体系、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尚在整理完善的过程中,部分化妆品需要完成在新旧系统之间的注册备案相关操作,化妆品经营者还需要注意所销售化妆品的完整信息。

  “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规定,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一律按要求清理整治。

  “10月11日消息,某生物科技公司因生产的“SKT橄榄油嫩肤滋养润体乳”产品中添加了禁用于体霜体乳中的“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脂”成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罚上万元”诸如此类的新闻常有报道。为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也被列为此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的重点工作。

  日前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指出,国家鼓励企业建立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严格执行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要求监管部门将儿童化妆品销售行为较集中的化妆品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而法规明确:祛斑美白类产品是属于特殊化妆品,要和普通化妆品的管理、销售有所区分。国家药监局曾科普,凡宣称速效美白或使用后立竿见影地产生祛斑美白效果的化妆品,涉嫌非法添加激素、重金属等禁用物质,需引起高度警惕。凡宣称速效美白或使用后立竿见影地产生祛斑美白效果的化妆品,涉嫌非法添加激素、重金属等禁用物质,需引起高度警惕。

  为此,国家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计划和检查要求,分解落实监管责任。

  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的审核服务,保障商品在销售及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天猫国际、京东等电商平台,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平台积极建立商品溯源体系。

  今年8月6日,国家印发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就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化妆品经营者依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制度,并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国家的出手,加强了打击网络销售违法行为的底气。

  为提高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准确披露化妆品全面信息等义务,此次行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展调查处理,加大曝光力度。

  建立最严谨的标准——涉嫌违法行为的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需要移交线索,内容包括涉嫌违法化妆品名称、销售网址、产品展示页面图片、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信息、涉嫌违法化妆品相关交易记录等信息,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国家要求经营者组织开展自查行动,并按时检查建立化妆品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宣贯培训等进度情况。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从专项行动通知的附件表可知,此次行动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落实到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除了责令整改、约谈企业、罚没款金额等常规要求,还需要统计“处罚到人”的人数。

  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对涉及利用网络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的经营者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列入异常名录;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及经营者移送至公安机关。

  实际上,“网络成为化妆品销售不法之地”不是新鲜要闻,而是一种现象,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守住安全与质量的两条底线,化妆品行业才能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越走越远。

10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通知:决定自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全面自查、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标签违法宣称的,以及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

  同期,国家药监局又发布了一条关于停止经营标示名称为“艾肤宝百草药王玉颜美肌日霜”等化妆品的通告,停止经营原因为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艾肤宝百草药王玉颜美肌二合一”“艾肤宝百草药王玉颜美肌三合一”等化妆品未经注册或者备案。

  前脚刚发布整治通知,后脚就通报了涉嫌违法的化妆品,这一前后呼应,多少有点以儆效尤的味道。国家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活动,将“净网”与“清源”相结合,突出了大力整改化妆品行业不良作风的决心。

  新规及配套文件颁布以来,化妆品的生产及经营进入了一个全面监管的时代。网络销售成为消费链的关键一环,线上渠道占据品牌营收的半壁江山。

  此前,有不少消费者举报网络店铺销售无中文标签、无备案注册及信息来源的化妆品,其中不乏国际大牌的假冒伪劣化妆品。对此,国家对电商平台内化妆品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产品注册或备案资料是否一致等问题开展重点检查。

  其中,标签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是重点检查对象。

  今年8月以来,国家药监局先后发表了《科学认识“刷酸”美容》《“干细胞化妆品”是个伪概念》《警惕宣称“促进睫毛生长”的睫毛液》等科普文章,以此警示化妆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切勿触碰法律底线,提醒消费者分辨化妆品的真伪功效。

  科普归科普,总有不少商家依旧打着肌肤修护的旗号,提出居家刷酸的概念,夸大“刷酸”功效引导消费者。美妆行业人士表示,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刷酸”实属正常,但维A酸、水杨酸这种高强度成分应用到日常护肤品当中存有风险。尽管国家做出了打假声明,网络销售平台上仍有“刷酸”的相关产品在热卖。

  在持续高压的监管环境下,药妆、医学护肤宣称的化妆品明显减少,但顶着“高科技伪概念”虚假宣称的化妆品却层出不穷。“干细胞化妆品”的骗局被揭穿,某化妆品制造公司又因发布“量子护肤”等推广文章、推出“量子”产品并虚假宣传被重罚。

  除了假冒伪劣化妆品在市场“横行”,由于化妆品质量管理体系、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体系尚在整理完善的过程中,部分化妆品需要完成在新旧系统之间的注册备案相关操作,化妆品经营者还需要注意所销售化妆品的完整信息。

  “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规定,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一律按要求清理整治。

  “10月11日消息,某生物科技公司因生产的“SKT橄榄油嫩肤滋养润体乳”产品中添加了禁用于体霜体乳中的“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脂”成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罚上万元”诸如此类的新闻常有报道。为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使用禁用原料、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也被列为此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的重点工作。

  日前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指出,国家鼓励企业建立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严格执行物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要求监管部门将儿童化妆品销售行为较集中的化妆品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而法规明确:祛斑美白类产品是属于特殊化妆品,要和普通化妆品的管理、销售有所区分。国家药监局曾科普,凡宣称速效美白或使用后立竿见影地产生祛斑美白效果的化妆品,涉嫌非法添加激素、重金属等禁用物质,需引起高度警惕。凡宣称速效美白或使用后立竿见影地产生祛斑美白效果的化妆品,涉嫌非法添加激素、重金属等禁用物质,需引起高度警惕。

  为此,国家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计划和检查要求,分解落实监管责任。

  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的审核服务,保障商品在销售及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天猫国际、京东等电商平台,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平台积极建立商品溯源体系。

  今年8月6日,国家印发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就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化妆品经营者依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制度,并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国家的出手,加强了打击网络销售违法行为的底气。

  为提高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律意识,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准确披露化妆品全面信息等义务,此次行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展调查处理,加大曝光力度。

  建立最严谨的标准——涉嫌违法行为的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需要移交线索,内容包括涉嫌违法化妆品名称、销售网址、产品展示页面图片、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信息、涉嫌违法化妆品相关交易记录等信息,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国家要求经营者组织开展自查行动,并按时检查建立化妆品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宣贯培训等进度情况。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从专项行动通知的附件表可知,此次行动的监督检查责任主体落实到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除了责令整改、约谈企业、罚没款金额等常规要求,还需要统计“处罚到人”的人数。

  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对涉及利用网络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的经营者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并列入异常名录;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及经营者移送至公安机关。

  实际上,“网络成为化妆品销售不法之地”不是新鲜要闻,而是一种现象,并有愈演愈烈之势。营造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守住安全与质量的两条底线,化妆品行业才能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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